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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条例》,2023北京第一剂“强心针”

网络整理 2024-04-29 22:03

(原标题:《数字经济条例》,2023北京第一剂“强心针”)

日前,媒体正式公布了《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公告,数字经济条例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数字经济条例的发布和施行,意味着数字经济发展会成为首都的重要战略,给未来北京数字经济行业打了一剂强心针。

感谢市经信局邀请飒姐参与了草案的讨论会议,感谢各区落实机关邀请飒姐参加相关论证会议,我们团队也很荣幸有机会提出一些建议,下面我们就数字经济条例的关键内容与大家一起学习研判,共同为首都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一、数字基础设施将会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

同浙江省、广东省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类似,北京市的数字经济条例亦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单列一章予以规定,充分展现北京市大力度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心。

1. 《条例》确定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涉及的三大领域,即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领域。数字经济条例亦对每个领域内的重点行业单独列明,如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明确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管道建设、感知物联网建设、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三大方向,这种划定重点领域、各领域内重点行业的做法使得数字经济条例具有极高的可进一步细化的空间,为大力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引。

2. 《条例》明确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多主体参与和公平参与的原则。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投资、建设、运营数字基础设施的潜力。《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数字基础设施可以采取政府投资、政企合作、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有权平等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该项规定在数字经济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已有表述,多主体参与、公平参与的原则为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打下了坚定的“强心针”。

3. 《条例》确立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区域协同发展的导向。第九条中提到了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在第十二条中提出了协同周边城市共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的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这些规定充分考虑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赋能机理,为实现区域乃至全国的产业链信息标准化流通夯实基础。

二、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与开发利用

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据化的进程中,一个必须要提及的话题便是对于在这个过程中所利用的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以及合理使用。只有保证了过程中数据资源的安全,并且合理合法利用这些数据资源,数字经济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数字经济条例第三章专门对数据资源进行了单独的规范,并且主要从公共数据(即公共机构在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处理的各类数据)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如下几点要求:

1. 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统一的目录管理。这是为了让数据资源的管理更为高效、合法、合理。

2. 建立全市公共数据共享机制。公共数据共享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的必然命题,只有将可公开的公共数据共享,才能提供数字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数字产业化以及产业数字化。

3. 制定并公布年度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或者计划,鼓励个人和单位开放非公共数据。将公共数据予以披露和开放,是促进市场(包括个人与单位)产生数据创新的必要前提。

4. 设立特定领域公共数据专区,建立新型监管方式,推动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等,促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这是从数据融合创新的角度,鼓励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并且探索新型的监管方式予以监管。

5. 允许对城市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物品等进行数字化仿真,并对所形成的数字化产品持有相关权益。数字经济条例明确指出任何主体均可对任何物品进行数字化仿真,并且对形成的数字化产品持有相关权利,但该行为必须确保数据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如需相关权利人和有关部门同意,需取得同意。

6. 支持数据资产相关活动的推进。数据资产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不可或缺的产物,数据经济条例明确应当支持市场主体去探索数据资产定价机制,推动形成数据资产目录,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

7. 支持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活动。这说明市政府支持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在合法有资质机构中开展数据交易活动,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三、数字产业化

这个环节,《条例》主要从三方面着手:基础研究业态创新数字贸易

首先在基础研究方面,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芯片、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关键。

其次在业态创新层面,条例二十七条鼓励数字经济业态创新,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几种不同场景的业态创新,包括个体经济,自动驾驶,互联网医院等。

最后,在数字贸易层面,条例指出要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建设数字口岸、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支持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和跨境支付,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构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和基于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支撑平台,推动数字贸易交付、结算便利化。

总体来讲,在数字产业化章节中,数字经济条例完成了数字产业从基础研究到实际运用全方位的发展保障,为数字产业化在未来可能应用的各种场景保驾护航,特别是着力于优化数字平台发展生态,为中小企业间的合作共享提供有利环境

四、产业数字化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读者们可能认为二者读起来不仅拗口,其中意涵弯弯绕绕也难以让人理解。实际上如前所述,数字产业化主要指的是发挥信息时代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之一的经济价值,包括从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创新、数据流通交易......而产业数字化则是其一体两面,更加重视的是传统产业,特别是第一、第二产业的数字化升级转型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条例》中涉及产业数字化的主要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三部分:

1. 鼓励以农业、制造业为代表的传统第一二产业,通过互联网等技术实现数字化升级;

2. 鼓励数字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数字人民币的实用试点;

3. 鼓励科教文卫事业实现创新发展,但同时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飒姐团队认为,这三大重点领域将会是北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政策倾斜区。在如此宏观政策下,作为“文化数字化”和目前互联网营销的利器:NFT数字藏品,就拥有了比较大的舞台。当然,与2021年以来市场上野蛮生长、IP价值不高且同质化严重、二级遍地开花的数藏不同,此处所指的数藏须得是去金融化的纯数字艺术品,在精细打磨下,内蕴艺术审美、文化价值、产业属性或具有其他附加价值的优秀数字作品。另外,目前已经有不少地方在尝试推行合法合规的数字艺术品交易平台,老友们可以对此密切关注,北京作为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相比也不会在产业数字化的浪潮中屈居人后。

另外,最近大火的AI绘画、虚拟数字人、Web3游戏等同样属于具有较大潜力、合规性较好的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特别是在游戏领域发展空间较大。根据2022年的多份游戏产业部报告,在2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后,我国未成年人游戏总时长、活跃用户数、消费流水等数据已经大幅减少。71%的未成年人每周游戏时间少于3小时,游戏流水占比仅约为平台总量的1%,游戏行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成效明显。

近来,某官媒文章《深度挖掘电子游戏产业价值机不可失》引发广泛关注,业界普遍认为这是游戏版号审批逐渐放开的信号。据此,飒姐团队认为,随着各地合法合规数字藏品交易所的建设和完善,Web3游戏有可能会成为一篇片广阔的蓝海,但未来的成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布局,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式严峻的当下,企业更需要将目光放远,开源节流才能制胜未来

五、数字经济安全,综合研判,谨防衍生业务风险

《数字经济条例》除了延续《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领域保护的重点之外,还将数字经济安全作为一个独立板块进行规范和调整,有以下要点尤其值得关注。

1. 明确提出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规范数字金融有序创新,严防衍生业务风险

可以预见的是,对于涉及数据的各类创新性业务的法律风险,将被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尤其是新型复杂业务时,网安、网信、打非办、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多部门可能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刑事法律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厘清多重法律风险。同时,这种联动的一个可能结果是,其中涉及犯罪的则会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数字经济条例》提出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构建跨领域、跨部门、政企合作的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依法惩治危害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2. 提出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遵守科技伦理。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科技伦理。对于遵守伦理的强调,在去年6月实施的《数据安全法》中就有相关规定,该法要求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此次颁布的《条例》,可以视为对数字经济业务中可能涉及的科技伦理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的关注,比如算法机制、人工智能开发应用中的风险等问题,这也提醒我们对可能涉及科技伦理冲突、价值判断的技术的关注和风险研判

3. 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关注平台利用数据、算法、流量、市场、资本优势进行垄断、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损害平台从业人员权益的行为。

《条例》第四十九条要求平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规则,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规则和监管方式前述利用平台优势可能实施的违法行为。有关平台治理的规范文件,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已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等,需要企业结合业务模式研判涉及的规则,合规发展数字产业

六、监管与保障措施

关于数字经济的监管问题,从《条例》中,我们发现: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数字经济促进工作,拟定相关促进规划,推动落实相关促进措施,推进事实重大工程项目;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数字经济促进工作。因此,北京市经信局是数字经济促进和监管的主要负责机关,各区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数字经济相关事宜。

同时,《条例》另起一段把数字经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了列举: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体育、统计、金融监管、政务服务、知识产权、网信、人才工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数字经济促进工作。从立法技术上看,数字经济条例没有采取“九龙治水”的传统监管模式,直接将重担压实给了经信系统,使得对数字经济的促进和监管变得清晰可见,从公共管理的角度也十分科学。

借鉴之前的创新监管经验,将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目前飒姐团队了解的信息看,各区非常务实,不再寻求从上而下的各级标准对应各类协会,而是直接找到龙头企业,抓重点,在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下带来一系列上下游企业参与数字经济发展,更有步子大一点的,尝试开展“监管沙箱”,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形成良好生态,大大提升了创新成功概率。

从北京数字经济条例,我们也看到了北京的巨大诚意,对于国内外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服务、职称评定方面提供支持。这些都是实惠。下一步,还会鼓励高校开展相关课程,支持财政资金和相关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扩展国际合作,对于国际规则的设立、赛事举办给与大力支持。

写在最后

各大城市对于数字经济的抢滩热度可见一斑,上海打出口号:确保NFT发生在上海;北京对于Web3.0志在必得;沿海城市对于数字经济的重大战略进行回应,大家不仅看到了国家政策也看到了是实实在在的机会。

就飒姐团队服务数字经济产业的经验和在数字经济中当甲方的感受,如今的青少年是真正的Z世代,他们对线上世界有天然的亲近,对网络游戏和虚拟现实接纳度很高。也就是说,无论你愿不愿意承认,我们的孩子都会把他们人生中的很多注意力放在虚拟世界之中,既然如此,数字经济就有了坚实的用户群体,全世界莫不如此。

数字经济是一个大家都能看到的机会,但这个机会不是谁都能抓住。今天这篇文章只是开始,我们会与大家一起跟踪国内外大型城市对于数字经济的“争夺战”,也期待从中获得商机,帮助别人也成就自己。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肖飒 发表,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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